各部门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人事〔2024〕30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工作,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序号 | 时间 | 工作内容 | 责任部门 /参与人员 |
1 | 6月13日 | 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确定教学、科研、系统操作员兼服务工作审核人员。 | 院领导 党政联席会 |
2 | 6月7日 -6月20日 | 教职工根据《关于核对填报2023-2024学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》(科技〔2024〕24 号)文件要求,进入科研系统,核对并填报科研业绩。 | 全体教职工 |
3 | 6月14日 -7月10日 | (1)教职工登录“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”填报师德总结、年度总结、综合性荣誉称号等; (2)任课教师填写“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”中未有的教学、服务相关数据(表格见附件1-2,系统中已有数据只需核对),系部教师交给教学秘书,公共课教师交给教科办。所有数据由教科办审核完毕后发送至学院办公室。 | 全体教职工 教学秘书 教科办 |
4 | 7月11日 -7月12日 | 系统操作员将系统未有的数据,经学院审核后,统一发送至金智公司,从后台导入考核系统。 | 系统操作员 |
5 | 7月13日 -7月14日 | 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核对信息。 | 全体教职工 |
6 | 7月15日前 | 工作人员进入系统,完成信息审核工作。 | 教学、科研、 服务审核人员 |
7 | 7月16日 -7月17日 | 各工会小组根据比例推优。 | 各工会小组 |
8 | 7月18日前 | 召开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无记名投票推选学院优秀人员,并公示。 | 公司年度考核 工作领导小组 |
9 | 7月24日前 |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,以及“综合性荣誉称号”等数据汇总后上报人事处。 | 公司办公室 |
注意事项:
1. 教职工的教学、科研情况将分别从教学、科研管理信
息系统中提取,导入个人年度考核系统中,请老师们认真核对。
2.各位任课教师将已填写好的系统中未有的教学数据、服
务分数,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系部教学秘书,由教学秘书初审并整理,分别报送至教学、服务工作考核人员(附件1-2)。
3.其余事项均按照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人事〔2024〕30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附件:1.2023-2024学年课时统计
2.2023-2024学年服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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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13日